司敬雪: 副编审。1998 年毕业于华东师大中文系,获文学硕士学位。现供职于河北省作家协会,历任《文论报》《长城》编辑,现任创联部副主任、《河北作家》执行副主编。
邱兴华、释永信:透视中国文化体制缺陷的黑色窗口

杀人犯邱兴华已经落网,那些与他有仇的人大可以松一口气睡一睡觉了。这个事到此就算完了。大家也完全可以该干啥干啥了。可是我觉得,邱兴华一案提出的问题,并没有解决,还值得人们思考。
刚听说此案的时候,很注意了邱兴华的照片,那简直就是一个杀人狂魔的样子。让我想到白骨精,一天不吃人都不行。其实,我心里是有怀疑的,白骨精在小说中有,生活里是不可能有的。根本就不可能有人,一天到晚别的兴趣没有就想杀人。这是鬼话。我想,那张照片,大概在上镜时经过了技术处理,才有那样恐怖的效果。如果比对一下他落网受审时的照片,就会发现,他并没有那么凶恶,当然,他的眉宇间的杀气还是很重的,但没有到杀人魔的程度。照现在网络披露的消息,邱兴华在生活中受到了欺辱,他便以这种过激的行为报复仇家,也报复社会。邱兴华必须为自己的罪行付出血的代价。但引发他走入歧途的原因也值得人们警省。
据邱兴华供认,他之所以陡起恶念,是因为铁瓦殿道观住持熊万成非礼过自己的老婆。一个道观主持,从法律上讲,他也不过是个公民,他某日喜欢上一个女人做出偷情的事,也罪不致死。如果这个女人碰巧也喜欢他,两厢情愿,法律也不奈何他。但是,道观不是咖啡厅,它毕竟有自己的文化性特征,道人们在消费它的文化符号时也应该承担相应的义务,对自己的文化性特征负责。否则的话,人们的思想会产生混乱,混乱会导致人的心理失衡,出事则是早晚的事。法律可以让罪犯付出相等的代价,却无法挽回死去的生命。这让我想起前不久,少林方丈释永信坦然接受奖品小轿车。这是可以的,但是,如果他把少林寺变成一个旅游公司,他所毁坏的文化资源,决不是他收入的那些旅游费所可抵消的。从这个角度上说,他在犯罪。为什么没有得到惩治?这是由于我们的文化体制有很大的漏洞。文化过度商品化,以金钱作为衡量文化行为的唯一标准。这是愚蠢之极的做法。我们的社会在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邱兴华是代价,那些因他死去的人也是代价。不知什么时候,人们才会苏醒过来,建设一个合理的、文明的文化体制,真正佑护人们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一位网友撰文《应调查邱兴华变成杀人恶魔的深层原因》。文中说,要研究邱兴华的变态人格,“但不应到此为止。鉴于此案已在全国引起重大影响,邱兴华本人也具备相当的典型性,从一个温顺的人转变成杀人恶魔,那么研究到底是哪些因素导致邱的转变,也就是邱变态人格所依赖的社会基因,对于避免更多的悲剧有重要价值。比如说,邱认为很多人得罪了他,这当中不可否认有‘妄想’扩大的成分,但确确实实邱曾与不少人、机构发生过矛盾。那么邱有没有找过相关部门解决矛盾,还是邱找过了但没有结果,抑或是邱把矛盾全藏到心里?结果反正是邱越来越沉默了。在邱的生活历程中,我们发现是完全失败的,避债、躲计划生育、辗转各地、子女被迫辍学等等。那么处理人民矛盾的部门、关心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人有没有一点责任呢?在此案中,道观据说很不干净,那宗教管理机构怎么任凭道观与民众有矛盾呢?正如公案局长所说,长时间的各种因素积累才导致邱走向不归之路。”
这也是值得认真思考的。
关于女大学生的中央一套
最近看过如下一篇文章:
一个含蓄MM买避孕套的精典记录
从开始的半开玩笑,到最后他们两个人认真的约定,在二月十四号的时候,把原来单纯的男女朋友关系上升为更亲密的关系。时间,地点,很快都不成问题。只差一盒安全套。
世界上最古老的安全套
男友说:“你去买。”她有些委屈,还是答应了。
走进附近的便利店,到处逛也看不见那些东西,店员开始盯着她,随手拿了苹果汁,去结账。在账台边上看见了那些盒装安全套,因为是第一次没敢开口,不过心里想,至少找到目标了。
第二次去了离家远一点的一家便利店,走进去,随便拿了盒吃的去结账,前面的一个女生买了盒紧急避孕药,看着店员怪怪的眼神,她没有开口。
某天回家晚了,心想现在便利店人少了吧,跑去离家十几分钟车程的地方,走进一家店,发现里面没什么人,刚鼓足勇气去账台,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跑进来买口香糖,不得不改口买了盒薄荷糖。手拿薄荷糖进到第二家便利店,发现那个柜台离结账台好远,忽然忘了要怎样开口要求,只好买了瓶可乐。拿着薄荷糖和可乐去第三家便利店。心想只要冲进去说我要这个就可以了,在店门口微微犹豫,里面的店员朝她看了一眼,被这一眼看得没了胆量,连跨进店里的勇气都没了。
这天下定决心搞定这件事。乘车到离家很远的地方,特意没戴隐形眼镜而戴着框架眼镜,特意没有把头发束起来而是披在肩上,穿着一件平时因为嫌老气一直不穿的衣服,走进店里,用不知在家练习了几次的口气说,请给我这个,特意不带一点儿方言的味道,说的是纯正的普通话。店员面无表情的拿给她,结账,付钱,找零。这短短几分钟时间,她的脸都涨得通红。一走出店,立即放好东西,束好头发,拦了辆出租,回家。一路上心想,不知道那些人会怎么看自己,好了,自己终于也成了那种去买安全套的女生,不正经的女生了。心里突然委屈得不行,差一点在出租上掉眼泪。
告诉男友这一切,男友略带惊讶说,“我其实只是开个玩笑,想看看你是不是可以为我做一切,至于做那个事,我想我们还是不要那么心急吧。”
第二天就和男友分手了,义无反顾的。
我的感觉是,自己也是在大学里混过的,怎么这么不一样呢?思考的结果的,自己老之又老了。过去听说的大学生经典是,女生饿出纤纤细腰省下粮票给情哥哥。现在是跑遍城市角落给情哥哥买“中央一套”。同出一情字,行动却由上半身转到下半身了。
感叹之余,我也想里面提出的一个问题,中央一套该不该买?女大学生该不该过性生活?曾经看过一些相关文章,有劝胆子再大一点的,更有劝守身待嫁的。劝守身的,完全是从姑娘的一生幸福着眼,意思是世道虽乱,独自守住一点红,未来的婚姻可能更恒固更甜密。从目前的状况来看,这个说法有一些道理。但未来怎么样呢?也可能仍是这样,也可能会变的。比如,当年小脚遍鸿的时代,一双天足是难以出嫁的,如今呢?再有一双小脚的话,不但出嫁也难,而且简单会成为天下人的笑柄。以此类推,未来的一天,女孩的一点红会不会也和小脚一样成为她的耻辱、世人的笑柄呢?实话说,我不知道。但是,若以未来孩子们的快乐计,“处女”观念还是祛除的好。为着那子虚乌有的一种陋习,生生把孩子们搞得心惊肉跳、面黄肌瘦,确实过于残忍了。
曹禺之名i潜藏着什么秘密?
我不太相信八卦命相,看老太太面对算命先生毕恭毕敬的样子,觉得她们一定是被某种苦难给困住了,才要听他胡乱拆解一通。
可是,有时候又觉得,算命先生也不是白吃饭的。他固然不一定能通晓神仙的安排,但却一定善于察言观色,善于揣摩人心人情。他不一定能指引人挖出地下的宝藏,却有可能祛除人心中的郁结,让人活得轻松一点。算命先生,如果不太笨,他应该算得上半个心理学家。
有时候,我也不知不觉搞点拆解游戏。自然一点套路都没有,只是随兴而起。
比如,我看到曹禺的名字,就曾经想过,这个笔名有什么意思呢?有一次就冒出一套想法。曹禺,原名万家宝。他的这个笔名其实就是把他的姓(繁体)拆开后得到的。这个拆法,按八卦说,似乎有点不吉利呵。曹禺,岂不是和遭遇有某种关联吗?曹禺,岂不是就是走也走不脱的遭遇吗?你看看,一个才华横溢的剧作家,后半生却历尽坎坷,岂不是由于这个名字惹的祸?
想想,名正言顺,名正命顺。起名还得要多多慎重呵?
不过,曹禺要是改个名,他的后半生命运就会好吗?
我不知道,不妄言。
为裸体而来







阅读第九位寡妇(四)
里面有一伙侏儒。
他们区别于常人世界的,不仅是身高,更有生活方式。他们没有等级,没有打斗,他们之间只是相互关心帮助。他们唯一一次杀戮,是对五合这个无赖展开的,是为了拯救他们的恩人王葡萄。
他们是混沌的,是原始的,却也是让人深思的。他们让人回身打量常人世界自己,让人怀疑自己,自己都干了些什么,自己生活得到底怎样?什么是生活的本质,人们到底应该追求些什么?等等。
严歌苓的这场设置,耐人琢磨。
严歌苓《第九位寡妇》阅读之三
严歌苓的这部小说,有不小错字。让人遗憾的很。
还不仅是错字,穿帮也很厉害。
刚才银脑只是团长,眨眼就给提成旅长了。更要命的是,这次提拔发生在银脑投诚老八后。这怎么行呢?这样写老八,要放在文革,一准要和银脑一样倒霉的呵。
严歌苓《第九位寡妇》阅读笔记(二)
车子快进村的时候,见葡萄吆喝着老驴从河上孙家的水磨房回来,隔老远,她便叫着问道:“俺妈呢?”
这时孙怀清才“呜呜”地哭起来。
葡萄的丈夫死了,葡萄咋样,小说没写。没写,那是因为没什么好写的,葡萄与他没什么爱也没什么恨。能写出什么来呢?葡萄的婆婆死了,小说写了。伙计去接孙掌柜,竟然没有注意到少了掌柜夫人。葡萄遇见他们,却一眼看出问题,失口问了句,“俺妈呢?”这是一句礼节性的问询。婆婆在的时候,让葡萄吃了不少苦。葡萄对她没有什么恩情。可是,婆婆让她吃的苦也没什么太出格的,都是一个严厉的管家婆分内的。葡萄也不能怪她。所以,葡萄对婆婆还是有敬畏的。她的问询,是昔日养成的敬畏作用的结果。孙掌柜听葡萄一问,失声痛哭。很失态。短时间内痛失两位亲人,太难过了。葡萄哭了没?小说又不写了。大概是没哭,葡萄不喜欢装饰,也没什么理由让她和孙掌柜一样痛哭。小说不写,挺合适的。留下一段空白,读者可以去想吧。
短短几笔,还是很值得玩味的。
严歌苓《第九位寡妇》阅读笔记
(一)
第九位寡妇
严歌苓,刊于《当代》2006第2期头条。
严歌苓是个鬼精灵,人没见过,小说读了不少,有种狐魅气,让人老放不下。
这次写的《第九位寡妇》,刚开始看。开头说老八被堵在村里,和村民混在一起。鬼子把汉子们集在一块,让妇女认领。剩下的就是老八,从严惩处。这个楔子比较狠,是苓式的。妇女领吧,领了老八就舍了自己的汉子,领了自己的汉子就舍了老八。最后剩下九个汉子,作为老八抓走了。里面只有一个老八,另八个都是本村人。领了自己的汉子就可耻吗?没有这么说。但是,领了自己的汉子,也没有因此保全自己的生活。相反,更惨。领回的汉子很快被作为汉奸除掉了。第九个妇女,想逃避做寡妇的命运,结果并没有逃掉。而且,她比其他寡妇的结局更惨,其他寡妇成了烈属,有吃有喝好招待,还改嫁到好家庭里,得了善终。第九个却成了汉奸家属,到死没有好日子。
这个故事怎么发展,我还不知道。光看这个开头,就抓人。就像一团热粘粥,占据了心神,让人琢磨又琢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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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带小猪回家(续)
谁能带小猪回家
拯救第三种货币(续)
拯救第三种货币
余华:呼啸的沉默(续二)
余华:呼啸的沉默(续)
为什么是余华而非他人发现生活中的暴力现象且不遗余力地进行叙述、揭发呢?有人注意到余华《自传》中说自己是在医院长大的,“我读小学四年级时,我们干脆搬到医院里住了,我家对面就是太平间,差不多隔几个晚上我就会听到凄惨的哭声”,并因此推测余华的暴力叙述是在医院太平间附近的死亡环境下酝酿的。这应该说是找到了其中一个原因。一个从小在惯偷中长大的人必然一眼可以从周围人群中认出扒手,正如不管多么呆傻的父母照样会一眼就区分清楚自己长像酷似的双胞胎儿子。余华则因为从小生活在医院里特别是拥有一个作为外科大夫的父亲而过早、过多地看到人的身体的破损和死亡,“我对从手术室里提出来的一桶一桶血肉模糊的东西已经习以为常了,我父亲当时给我最突出的印象,就是他从手术室里出来时的模样,他的胸前是斑斑的血迹,口罩挂在耳朵上,边走过来边脱下沾满鲜血的手术手套。”(见余华《自传》)进而对开膛破肚、鲜血迸流格外敏感。这确实为他日后的暴力叙述提供了感觉、感情、思想的基本准备。我以为除此之外还有两点原因。一是《闪闪的红星》之类的革命暴力小说和文革时期的大字报,一是余华的牙医经历。余华自己在《自传》中说小的时候他曾经“把那个时代所有的作品几乎都读了一遍,浩然的《艳阳天》《金光大道》,还有《牛田洋》《虹南作战史》《新桥》《矿山风云》《飞雪迎春》《闪闪的红星》……最喜欢的书是《闪闪的红星》,然后是《矿山风云》。在阅读这些枯燥乏味的书籍的同时,我迷恋上了街道上的大字报,那时候我已经在念中学了,每天放学回家的路上,我都要在那些大字报前消磨一个来小时”。《闪闪的红星》中什么内容迷住了余华呢?是其中以革命的名义讲述的暴力。这部曾经妇孺皆知的小说是以一个儿童的眼光来观看革命的。在儿童的眼里什么是革命呢?“我人小,不大明白。一天,见我爹带着一些提着大刀和红樱枪的人到了地主胡汉三家里,把胡汉三抓了出来,给他糊了一个高高的纸帽子戴上,用绳子把他拴起来,拉着他游乡。后来又听大人说,把地主的田也分了,……噢,我当时知道闹革命就是把田分给穷人种,让地主戴高帽游乡。” (李心田《闪闪的红星》1页,花山文艺出版社1996年版)对于儿童来说,革命的教义太深奥、抽象了,无法理解,而戴高帽游街这种暴力行为则暗合了他们精神中与生俱来的攻击性倾向而一下子走入他们大脑,心领神会,并立即萌发效仿的冲动,“我就向椿伢子说:‘你当土豪,我来打你,把你拴起来游乡吧!’……”(李心田《闪闪的红星》4页,花山文艺出版社1996年版)余华也一定是被这种细节所打动,对暴力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猜想他也一定像潘冬子一样在目睹了大人们的暴力行为之后涌起过效仿的冲动。当然这只是一种猜想,没有直接的证据。不过,刘小枫曾记下他在文革中目睹的一场游戏:小孩子在目睹了大人大孩子的暴力行为之后,“分成两个阵营,用自制的木头大刀和长矛玩相互厮杀的游戏——从底楼杀到三楼,从三楼杀到底楼,免不了有喊叫、受伤、委屈、流血、哭号”。(刘小枫《沉重的肉身》引子,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其中说的“小孩子”应该就是余华这代人。这大概可以从侧面证明余华这样年龄的人在文革中对暴力游戏的神往。只不过余华的这种兴趣大概因为他自身体能方面的弱小而仅仅恣肆于无边的想象中。这可以他的《自传》来证明:“在我印象里,我的父母总是不在家,有时候是整个整个的晚上都只有我和哥哥两个人在家里,门被锁着,我们出不去,只有在屋里将椅子什么的搬来搬去,然后就是两个人打架,一打架我就吃亏,吃了亏就哭,我长时间地哭,等着我父母回来,让他们惩罚我哥哥。这是我最疲倦的时候,我哭得声音都沙哑后,我的父母还没有回来,我只好睡着了。”在与哥哥的屡战屡败中,余华幻想父母能替他收拾哥哥。余华少年时期的这种生活细节,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明他对暴力想象具有一种内在需求,是滋生暴力想象的合适温床。当时的大字报更是充满暴力性意味,中国第一张大字报《宋硕、陆平、彭佩云在文化大革命中究竟干些什么?》出现在北京大学,要“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团结在党中央和毛主席周围,打破修正主义的种种控制和一切阴谋诡计,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消灭一切牛鬼蛇神、一切赫鲁晓夫式的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把社会主义革命进行到底。”(高皋、严家其《文化大革命十年史》20页,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其腾腾的杀气直透纸背。余华小时候所在的小城海盐所出现的大字报具体是什么样我不太清楚,但据余华说,“所有的大字报说穿了都是人身攻击,我看着这些我都认识都知道的人,怎样用恶毒的语言互相谩骂,互相造谣中伤对方。有追根寻源挖祖坟的,也有编造色情故事,同时还会配上漫画,漫画的内容就更加广泛了,什么都有,甚至连交媾的动作都会画出来。……人的想象力被最大限度的发掘了出来,文学的一切手段都得到了发挥,什么虚构、夸张、比喻、讽刺……应有尽有”,余华的话因为是事隔多年的一种回忆,其幽默洗掉了大字报的许多杀气,但仔细品味仍会感到其传达出的血腥并不亚于北京的大字报。《闪闪的红星》本来是要后代感受革命的神圣精神的,但却无意中充当了余华等60年代出生的这代人的暴力叙述的学习材料,使他们过早、过多地沉浸在暴力的想象之中。而文革中的大字报则本身就没有多少革命的正义性,纯粹是人类攻击性倾向的大泛滥。它更加重了余华这代人对暴力的敏感症。余华的牙医生涯同样加重了他的暴力敏感症。如果说小的时候余华目睹了太多的父亲胸前沾满的病人的鲜血,间接、朦胧地领会到手术室里发生的医生对病人人体的暴力操作,那么在自己当了牙医后,他则有机会直接进入手术室,直面病人的口腔并手握钢钳、钢刀对病人进行切割、挖除。这无疑使余华本来就很严重的暴力敏感症变得更加不可救药。而余华80年代中后期止不住的暴力叙述正是这种极度的暴力敏感症的最突出表现。当然余华的暴力叙述并不是暴力本能直接作用下产生的,而是经过了对暴力反思的过滤,表现出他对人人都具有的暴力本能的破坏性的警惕。这是余华的暴力叙述从根本上不同于文革中的大字报的方面,也是他的暴力叙述保持相当的人文主义高度的根本保障。余华的这种文学品质的形成受惠于伤痕文学、反思文学的影响。
余华的暴力叙述,一方面应该看作是他人生经历促成的结果,另一方面更应该看作是对这个世界“现实一种”的直陈。余华说:“我的经验是写作可以不断地去唤醒记忆,我相信这样的记忆不仅仅属于我个人,这可能是一个时代的形象,或者说是一个世界在某一个人心灵深处的烙印,那是无法愈合的疤痕。”( 余华《我拥有两个人生》)谢有顺说:“他的小说里,死亡、暴力和血并不仅仅是一种记忆,而是经由余华的叙述,被指证为这个世界的基本现实,或者说,是这个世界内在的本质”。(《余华的生存哲学及其待解的问题》《钟山》2002年1期)确实,暴力甚至是比人的历史更久远的一个存在,在人类出现之前,动物就具有攻击行为。人类诞生以后,继承了动物这种攻击性。这一点已经得到科学的证明,“现代脑科学指出:……人脑的最深处是‘大脑基底核’。它是爬虫类的脑。这是‘动物脑’,非常原始,且富有野性。”(赵鑫珊 李毅强《战争与男性荷尔蒙》,百花文艺出版社1997年版)并且人类还使这种攻击性更趋残酷。动物的攻击行为主要发生在种系之间,“动物种系的攻击往往是为了种系的集存或维持生态的平衡,而种系内部除非争夺配偶或‘王位’,攻击并不经常发生”。( 丁珊《人的攻击行为浅析》)可是,人类不但大量地对他类动物施以暴力,而且对同类也毫不手软, 其大规模残害同类的行为,在整个动物界中是绝无仅有的。如果我们对历史稍作回顾,就会发现,从南美印第安人收集敌人头颅的行为,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日军的南京大屠杀;从日军的杀人比赛、埋活人、奸淫掳掠、细菌试验、强迫亚州妇女做慰安妇的暴行,到纳粹德军惨绝人寰的集中营,每一幕都触目惊心,令人发指。据统计,从1945年到1990年45年间,整个地球只有3个星期是无战火的日子。有人说:“一个没有暴力现象的社会只能是美好的想象;理想与现实的区别就在于可以无限趋近,但就像反函数曲线一样永不能达到”。这话听起来让人不舒服,但确实应该承认,正如同余华小说所描写的那样,它说出了世界的某种本质性缺陷。
余华的这种近乎偏执地聚焦暴力的叙述方式,从伦理学角度讲,还原了人性中恶的本质。其最有力的证据是《现实一种》中关于皮皮的叙述,“他伸手去卡堂弟的喉管,堂弟的哭声又响起来。他就这样不断去卡堂弟的喉管又不断松开,他一次次地享受着那爆破似的哭声”。4岁的儿童没有经过大人的传授竟然无意识地通过虐待其他人而获得快乐,十分典型地表现了人性恶的本原性。有人会不同意我这种说法:“皮皮对婴儿的肉体破坏近乎于一种无知的条件反射,不存在罪恶的预谋,不存在恶毒的动机。皮皮的罪过在于他还小,在于他无知无意的效仿。对皮皮,我们不能轻率地理解为是余华对‘人性之恶’的独特注解”。(夏中义、富华:《苦难中的温情与温情地受难—论余华小说的母题演化》,《南方文坛》,2001年第4期)。其实正因为皮皮对他人的虐待是无意识的,才更充分说明恶是人先天就具有的一种本能。关于人性的本质,东西方先哲都有过人性恶的论述。在中国,战国时期后期的儒家代表人物之一荀子把人性归为恶:“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人为)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荀子·性恶》)认为善是人为的结果,恶才是人的本性。当然荀子将人性本原定于恶并非扬恶,而是要君主“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使天下皆出于治,合于善也。(荀子《性恶》)不过这倒为暴政提供了理论根据。西方远古时期的哲学家对人性的弱点多持一种客观的态度,如斯多葛派的克吕西普在他的《论目的》中就说过,每一个动物的第一个与最可贵的对象,就是它自己的存在以及它对这存在的意识。(《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181页,商务印书馆长983年版)明确把恶作为人的天性的是英国17世纪的哲学家霍布斯,他把人类的初始断想为战争状态,人与人在自然欲望的驱使下相互争斗、残杀,“在人类的天性中我们便发现:有三种造成争斗的主要原因存在。第一种原因使人为了求利、第二种原因使人为了求安全、第三种原因则使人为了求名誉而进行侵犯”。(霍布斯《利维坦》汉译本94页,商务印书馆1996年出版)东西方某些先哲对人性中恶的认知确实是一种洞见,他们看到了世界的某种不光彩的一面,也是无法回避的一面。上个世纪初,当中国知识界精英们欢呼进化论的引入,认为循着进化的道路一代一代发展下去,人们将会一代一代日臻完善终有一天会达到至善的理想状态,章太炎却冷静地告诉人们,“若云进化终极必能达于尽美醇善之区,则随举一事无不可以反唇相讥。彼不悟进化所以为进化者,非由一方直进,而必由双方并进。专举一方,惟知识进化可尔;若以道德言,则善亦进化,恶亦进化;若以生计言,则乐亦进化,苦亦进化;双方并进,如影之随形,如罔两之逐景,非有它也。”(章太炎《俱分进化论》,1906年9月5日发表于《民报》第七号)在章太炎看来,恶将和善一起与人类同存亡。章太炎对恶之不亡反而会与善一起进化的强调,可以说是深中肯綮的。一个人的观点并不因为其吉祥、动听而增加价值,当然也不会因为其凶险、刺耳而减损价值。章太炎的判断与一味乐观向上的论调相比显然是冷硬得多,但比照现实的真正境况,我们不得不承认,章太炎是正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余华的小说也有一种章太炎的俱分进化论的味道,它给人的警示即是,社会发展到今天,人性中的恶不但没有消失,反而与善一起进化了,“山岗看到山峰的脑袋耷拉下去,但山峰仍在呼吸,山岗便说:‘现在可以告诉我了,什么事这么高兴。’可是山峰没有反应,他在挣扎着呼吸,他似乎奄奄一息了。于是山岗又走到那只锅子旁,揭开盖子往里抓了一把,又涂在了山峰的脚底,那条狗立刻扑了上去继续舔了”。山岗没动一拳一脚,让自己的亲弟弟在狗舌的作用下哈哈大笑直至暴死树下。其行为确实是十分高明的,但又是多么凶残。